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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亚中招录取原则:公办高中录取后不予退档
2016-04-14 10:13:00
三亚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人波)4月1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基教科了解到,今年中招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指标和考生报考志愿的批次、顺序,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学科等级和各学科原始分总分的高低,依次择优录取。

  根据规定,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各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考试学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规定顺序录取。

  省教育厅强调,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及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各招生学校要特别注意甄别考生的录取状态,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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