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3月21日讯 (记者陈蔚林 通讯员云慧明 实习生陈卓斌)经省教育厅督导评估组审核评估,海口市义龙中学等20所学校于今天正式被授予“省级规范学校”称号。
据悉,2016年11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省教育厅组织督导评估组先后对海口市义龙中学等20所学校开展了省级规范化学校办学水平审核性评估工作。评估组通过听取学校创建和自评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听课、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采集信息,并依据《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及其评分细则对各学校办学水平进行了量化评分和综合评议。
根据省督导评估组对各学校的评估意见,通过向社会公示,我厅经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海口市义龙中学等20所学校“省级规范学校”称号,并颁发匾牌,以资鼓励。
20所“省级规范学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海口市义龙中学
2.海口市遵谭中学
3.海口市第十四中学
4.海口市琼山区旧州中学
5.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学校
6.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中心小学
7.文昌市联东中学
8.文昌市潭牛中心小学
9.东方市东河中学
10.东方市铁路小学
11.五指山市红星学校
12.定安县龙州中心小学
13.澄迈县永发初级中学
14.澄迈县瑞溪中心学校
15.澄迈县文儒中心学校
16.海南临高思源实验学校
17.海南临高第二思源实验学校
18.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中心学校
19.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中心学校
20.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丹录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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